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照明影响的区别

时间:2018-02-01 14:33    浏览次数:0次    来源:一流LED网     分享:

随着去年10月份我国淘汰白炽灯计划进入最后时限,LED光源也正在成为市场主流产品。2月9日,在北京十里河附近的灯饰城里,记者注意到LED光源成为绝对的主流,甚至有的学生用的学习灯产品包装上直接就写着“无蓝光”的字样。“为什么要写‘无蓝光’?蓝光对眼睛有害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店家赶忙解释:“有人说LED的蓝光对眼睛有害,但其实只要是合格的产品,蓝光的辐射亮度都是在合理范围内的,不会对眼睛有太大伤害。”

虽然“LED蓝光对眼睛有害”的言论一直在网上传播,可是对于大部分非专业的消费者来说,即使知道有的产品有害,也不知道购买时怎么才能选到合格的产品。“所以我不敢买太便宜的,选择的也都是大品牌。”消费者告诉记者。而“光谱”“光通量”这样的专业词汇更是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产品公布的参数来看蓝光的含量呢?店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仅从产品公布的“电压与频率”是无法推算蓝光是否过量,因为电压与频率是电学指标,而蓝光是一种光学指标。而它所宣称的“光通量”是一个光学指标,但仅仅是白光的总的光通量,而不是蓝光的光通量,所以一般消费者是很难判断这款灯是不是蓝光过量的。“大部分消费者来了,还是直接说需要什么品牌、什么规格的,直接就拿走了。真正‘较真儿’的还真不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那么,LED蓝光到底有多大危害性?事实上,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的照明影响并不是LED照明产品才有的,之前的某些金卤灯和某些荧光灯早就存在。

中国照明学会科普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安岚坡告诉记者,要正确区分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的照明影响人的司辰节律这两种不同的情况,蓝光危害是指当蓝光辐亮度达到标准规定的2类或者3类时,会在较短的时间或瞬间对人眼造成的伤害,它所依据的标准是 GB/T20145-2006/CIES009/E:2002,判定的依据是 CTL-0744_2009-laser决议。而“富蓝化”的照明对人的生理影响则是润物无声地且要经过数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会明显影响到人的司辰节律的,这方面是目前世界科研的前沿课题,有较多的研究报告,但是还没有对应的考核标准。

在普通情况下,室内只能使用蓝光危害分类在1类及以下的LED照明产品。为了避免因使用高色温富蓝光的LED照明产品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室内LED照明产品的色温不宜超过4000K,一般显色指数应达到80以上。室内照明应避免使用色温5000K及以上的LED照明产品。安岚坡还表示,蓝光是组成白色光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滤掉蓝光的说法是片面的,按人的生理司辰节律选择光照成份和质量,才是正确的。

对于特殊人群(糖尿病人和光敏药物影响的人)或者可能处于特殊体位(例如婴幼儿)能直视LED灯的情况,则应该用无危害的LED照明产品。

因为婴幼儿眼睛娇弱,无法对蓝光进行过滤,而糖尿病人经过多年的发展,都有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承受光损伤的约值大大下降,蓝光对其视力影响较大。